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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在眉头,“调”在心间 导雨槽里的诉源“治”慧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6日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诉调一体化”新型办案模式,推动办案质效持续稳步提升,牟平法院以“两项活动”为抓手,围绕“四大变革”工作导向,让“诉源治理”在乍暖还寒时节,如一袭柔柔春风吹进千家万户,展眉头、融坚冰,绽出无讼止争“和谐花”,绘就基层治理“新画卷”。

一、私建小花坛,惹来大麻烦

“我跟物业打过招呼,这是合理合法的!”在牟平某别墅小区,业主老孙义正言辞地说道。老孙是该小区两套别墅的业主,十分看重风水的他对开发商原本设计的院子入口台阶很不满意,“不美观,窄窄小小的寓意也不好。”在与物业简单沟通后,老孙对原本入口处简易的台阶进行了重造,不仅扩大了台阶的面积,还配备了两个小花坛景观,显得新颖又别致。可邻居小张看到却不高兴了,“我们房子挨着,他升级改造后显得我家门前多寒酸,这我肯定不同意。”所以小张在未与物业沟通的情况下于自家院墙前建起了花池,直接连通了老孙家的小花坛。绿植美景两家都有了,但由于小张家在建花池时私自抬高了地面,阴天下雨时,雨水顺着狭长的花池,在老孙家门口聚成了小水洼,两家矛盾由此激化、互不相让。老孙认为邻居未与物业沟通私建花池,且花池的设计影响了自家门口的地势走向,导致雨天积水,这是物业疏于管理的问题,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找到业主小张协商拆除花池,小张却说,是邻居自己改造导致的问题,表示坚决不拆。无奈之下,物业决定用法律手段寻求解决途径。

二、“门前一平米”,究竟谁做主

考虑到案情需要,牟平法院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委托曾在住建局工作的特邀调解员刘传武与物业和业主沟通,了解问题全貌。由于业主态度强硬且与物业矛盾颇多,拒不配合,牟平法院立案庭庭长宋继宝与特邀调解员刘传武一同来到现场,寻求化解之策。

“两家都不愿意拆除,咱能不能在不拆除的基础上找找对策?”物业负责人迟疑地问道。宋继宝法官皱起了眉头,随即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卷尺,和刘传武在老孙和小张家门口弯腰丈量起来。“从法律角度来讲,扩建的台阶和自建的花池都占用了小区公共空间,属于违章建筑,应当拆除,但以目前状况来看,即使拆除花池积水问题也无法彻底解决。”收起卷尺,宋继宝法官眉头拧得更紧了些。特邀调解员刘传武凭借多年的住建工作经验,提出是否可以加设一块导雨槽,将门前积水引入不远处的人工河里,使问题实现化解。依据这个想法物业公司立刻联系到工程部,从工程角度分析确定了这个想法的可行性。

落实好施工方案后,宋继宝法官立刻联系到老孙和小张,对其释法明理,讲明拒交物业费的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议双方尽快将违章建筑拆除,公共空间不是“私人领地”,一旦出现问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对物业公司也进行反馈,指出物业管理“刚”性不足的问题,物业不能因为怕得罪业主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只进行柔性劝导,这样不仅达不到物业管理的效果,也容易激化业主矛盾。

“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物业公司有责任也有义务进行劝阻,《物业管理条例》提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故无论是业主个人还是物业公司单方面都无法决定公共空间的改造和使用。”宋继宝法官说道。

最终,物业公司和两位业主在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握手言和,物业公司同意负责导雨槽的修建和后期完善工作,老孙同意在物业处理好积水问题后补交所欠物业费,并与小张一同将门前台阶和花池恢复原貌。老孙坦言道:“真是感谢宋法官和刘调解员,给咱普了法还帮忙设计导雨槽解决了积水问题,我这房前干净了,心里舒坦了,还免了官司烦恼,感谢人民法院的‘上门服务’!”

三、“诉”“调”巧衔接,纠纷速化解

都说审判是定分止争护安宁的“强引擎”,但调解却是实质解纷促和谐的“润滑油”,“诉”“调”有力衔接,才能让诉源治理的铁翼飞旋、滚滚向前。牟平法院紧盯金融、道交、劳动争议、保险、物业等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立足诉前、立案、开庭、申请执行、涉诉信访五大环节,聘请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跟踪办案“一调到底”、参与“一案一调”双线出击,法官靠前参与解纷、“一对一”培训指导,让专业知识与司法服务巧妙融合,实现纠纷调解全覆盖、基层一线速化解,焕发诉源治理蓬勃生机。

下一步,牟平法院将继续“抓前端”做实法官参与矛调指导工作,“抓全局”不断推进“诉调一体化”建设,实现每名特邀调解员每年参与调解、和解成功案件数超过150件,全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保持35.5%以上,将“调”再向前延伸,让“解”更深入民心,为牟平区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贡献更大“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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