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法院设立人民法庭执行助理 开启法庭执行工作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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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30日 | ||
牟平法院立足法庭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法庭建设理念,不断优化法庭职能作用,设立人民法庭执行助理,做好驻庭协助、督促执行工作,强化立案、审判和执行的有序衔接配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突破距离限制,跑出执行加速度。针对牟平区镇街多、地域跨度大、执行耗时费力等特点,该院根据法庭实际情况,选任1-2名审执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兼任法庭执行助理,利用驻庭优势,克服地域限制,主动介入涉执行案件,第一手掌握案件和当事人情况,及时分析个案症结,因案施策、精准发力,助推法庭执行实时化,最大限度节省执行资源和成本,提升案件执行效果。自9月初执行助理工作机制试行以来,大窑法庭已认真梳理涉执行案件68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 二是把握四大节点,架起执行新桥梁。针对涉乡镇、村居执行案件标的额小、网上无财产、信息化手段受限等特点,该院研究出台《人民法庭执行助理工作制度》《人民法庭执行助理的工作规范》《人民法庭执行助理的职责清单》,按条线明晰法庭执行助理职责,在诉前、立案、审理及判后阶段,围绕执行内容与执行部门进行有序对接,与当事人形成良性沟通,充分发挥桥梁沟通作用,打造配合顺畅的执行新格局。截至目前,大窑法庭执行助理已督促履行执行案件10件,部分履行7件,未履行告知可申请执行的3件,法庭执行案件履行率有所提升。 三是深化联动配合,汇聚执行强合力。利用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切实发挥法庭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重点针对具有给付和履行内容的纠纷,强化与乡镇党委政府、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等综治力量的协调配合,定期指导村级法务助理化解矛盾纠纷初始状态衍生的执行问题,积极构建和完善镇街层面的执行综合治理格局,凝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合力,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大窑法庭执行助理指导大窑街道和龙泉镇村级法务助理化解执行问题9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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