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信用卡纠纷案件呈现多发态势,2014年1-7月份,共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76件,同比上升了28.95%,占金融类案件总数的67.86%,诉讼标的额达492万元。为此,我院对今年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案件特点
1、被告以“80后”男性为主。在2014年1-7月份受理的76件信用卡案件的被告中,男性有49,占总人数的65.47%。其中“80后”男性22人,占到男性总数的44.9%,占总人数的28.95%,接近三分之一。“80后”男性成为信用卡纠纷案件的被告“高发户”,该群体一般个人资产少、消费意愿强、理财意识淡薄。
2、结案方式以缺席判决为主。2014年1-7月,芝罘区法院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76件,结案75件,其中以缺席判决方式结案的有61件,占到案件结案数的81.33%。另判决2件,撤诉7件,调解5件。信用卡纠纷案件缺席判决高主要因为被告应诉率低。
3、涉案标的额逐渐增大。2012年以前受理案件的标的额大都在1万元以下,近两年来收案标的额在逐步增加。以今年1-7月份为例,涉案标的额最低为2万元,最高的达50万元,而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29件,占此类纠纷总数的38.16%,5万到10万元的案件39件,占案件总数的51.32%,10万元以上的案件8件,占案件总数的10.53%。
4、大部分为批量诉讼。银行出于内部管理和方便诉讼考虑,往往不定期将大批量信用卡纠纷案件一并诉至法院,以2014年1-7月份的76件信用卡纠纷案件为例,74件是批量诉讼,这造成了法院收案严重不均衡,导致存案工作量直线上升。
5、审理期限普遍较长。由于信用卡纠纷案件全部依照协议管辖约定由银行所在地法院管辖,而持卡人住所多分布在省内外各地,且办卡时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可能不准确或者发生变动,造成法院多次送达未果后只能采用公告送达,在今年的76件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公告送达的共10件,占到案件总数的13.16%,这一定程度延长了审理期限。
6、执行难度大。除了公告送达案件外,即使成功送达的案件,持卡人到庭应诉率也不高,导致生效判决自动履行率极低。进行执行程序后,法院依职权难以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加之发卡银行也无法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致使案件执行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二、原因分析
1、银行过分追求高发卡量。银行为扩大信用卡客户资源,可谓广撒网、乱推销。不少信用卡推销员多是银行临时雇用的,其金融专业知识可想而知。这些信用卡推销员为完成办卡指标,往往降低办卡标准,对申请人的收入情况及偿还能力不作详细调查,甚至只要求申请人提交一张工作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就能够办理。这使得一部分信用卡流失到资信能力较差或恶意办卡并进行透支的群体手中,造成了信用卡被恶意透支继而引发相关案件。
2、银行催收监管不力。持卡人透支后的催收力度不够。银行经过两次电话催讨、委托公司催讨后也不当然进行诉讼,惯常的做法是待起诉的纠纷成批量后再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诉,催收周期过长。起诉至法院后,透支款已经“利滚利”滚动了很长时间,数目也就相当可观了。
3、持卡人理财意识欠缺。不少持卡人,尤其是“80”、“90”后年轻人,由于涉足社会时间不长,消费意愿又较为超前,且少有受过专业理财教育,所以经常入不敷出,信用卡便“首当其冲”。
4、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缺位。不少持卡人诚信意识淡薄,对于信用记录不够重视,不按期还款,对套现行为的违法性质缺乏正确的认识。另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特别是公民偿债能力无法落实、违约成本过低、法律执行力低下等方面缺陷,导致当事人在某时某地的违法行为,不但不会影响他在另一个时间、地点的信用,而且连该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无法真正落实。
三、相应对策
1、规范办卡审核业务。银行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卡营销制度,规范营销队伍,改革考核机制;业务员在申请人申办业务时应履行必要的收费和风险告知义务;同时银行对办卡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应进行必要的、实质性的审查,尤其是在向学生发放信用卡时应遵循审慎原则。
2、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法院应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健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拓展司法建议职能,对信用卡纠纷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力求找出症结,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并及时函告相关主体;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将信用卡纠纷案件作为集中执行重点,成立专项执行小组,灵活运用限制高消费、悬赏执行、新闻曝光等措施,集中攻关,对症下药,提高信用卡案件的执行率。
3、健全动态监控体系。金融机构应对信用卡申请人的资信水平和还款能力进行尽职调查,并形成客户档案,实行持续监测和定期检查;同时与司法系统、金融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联动机制,实现对信用卡恶意使用行为的及时制止,达到有效防控金融业务风险的效果。
4、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是从根本上降低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的方法。首先,要明确个人信用记录。其次,对分散在公安、工商、税务、证券、保险等不同部门的信用资源进行整合。最后,建立专业的、独立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