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烟台中院“比理念、比作风、比能力 创品牌、创特色、创一流”活动,积极引导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芝罘区法院官方新媒体平台开设“三比三创·示范岗”专栏,邀请法院干警围绕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三比三创”活动,分享办案心得,畅谈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王 斌 芝罘区法院黄务法庭 副庭长
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我注重将理论运用到司法实践中,从庭前准备、到庭后法律文书的书写,探索出庭前指导、庭审引导、庭后归纳、分类建档四步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极大的提高审判效率。
案件受理之处,我会仔细翻阅案卷材料,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分析、了解案情,指导法官助理和人民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和答辩观点、将相关证据材料准备齐全,为下一步提高庭审效率打下基础;庭审过程中,我注重把握庭审气氛和节奏,准确归纳双方的争议焦点并引导双方针对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发表观点,同时注重保证当事人情感抒发渠道的畅通,引导当事人通过庭后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与案件争议焦点关系不大的情况,既提高了庭审效率,也充分保证了各方当事人的话语权;庭审结束后,我一定会在当天对庭审查明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形成提纲或思维导图,对案件事实进行查漏补缺;制作裁判文书时,我注重对不同类型案件法律关系和基础法律事实的归纳总结,会按照案件的类型和特点分别建立档案并制作范本,这样就避免了同类案件文书写作时的重复劳动,缩短了裁判文书制作时间,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2021年,我带领的审判团队审结案件303件,2022年截止11月底,审结案件237件,均居于芝罘区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前列。
婚姻家庭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冲突往往十分激烈,而且很多情感上的矛盾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注重调解,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不做无原则的和稀泥工作,千方百计修复亲情、化解矛盾。
首先,厘清案件法律关系,把握矛盾信心焦点,找准调解的切入点;其次,在调解过程中,尊重当事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争取当事人信任;再次,采取不同的劝说方式,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形成同理心和共情,寻求当事人的利益和情感平衡点;最后,善于借助外力,充分发动亲属及社区街道、妇联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参与调解。
热心公益 服务群众
群众利益无小事。黄务法庭地处芝罘区南部,周边城区多为农村改造形成,日常生活中涉及很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类案件,这些群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很大。
基于上述地理位置和处理案件类型的双重特殊性,我除了完成日常民事审判工作,还积极投身法律宣传的公益事业。我与黄务街道及辖区内居委会建立了法律服务联动机制,定期到辖区内居委会针对婚姻家庭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先后举办了多声法律宣传课,并为辖区居民对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我还积极投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受聘担任官庄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多次为官庄小学、珠玑小学在校学生讲解《民法典》相关知识,提高学生运用《民法典》的能力。裁定烟台市芝罘区首例反家庭暴力和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并在烟台电视台《德与法》专栏对反家庭暴力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进行了讲解,录制了《拒绝“它”的底气从哪里来?》的电视专栏节目,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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