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位于山东省东北部,地处黄河三角洲腹地,北濒渤海,东依黄河,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交汇区,总面积1665.6平方公里,总人口30万。 利津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7月,现设有17个内设机构和1处派出法庭——陈庄法庭,年均审执结案件2000件左右。人员编制93人,现有在职干警83人,平均年龄36岁,其中,法官43人,占51.81%;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75人,占90.36%。多年来,经过历届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办案环境和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建成了2300平方米的办公楼和3300平方米的审判楼,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审判质效不断迈上新台阶,队伍建设保持了连续20年干警零违纪的良好记录。 近年来,利津县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有力指导、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着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审判职能提出的要求,以“争创一流法院”为目标,坚持开展“主题年”活动,大力开展了司法公信、法院文化建设和审判质效提升工程,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推进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市县领导先后多次对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岗位大培训、青年法官培养、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审判质效通报、案件大回访等工作或做法被《最高法院简报》和《人民法院报》刊发推广;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多次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刑事审判庭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涌现出了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全省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法官等先进典型;2014年2月,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